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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人于谦的一生?
于谦,字廷益,号节庵,诗人,文学家,明朝名臣,伟大的民族英雄。明朝时的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士,也就是今天浙江杭州上城区人。《明史》称赞他“忠心义烈,与日月争光”。他与岳飞、张煌言二人并称为“西湖三杰”。他重名节,轻名利;重社稷,轻君王,一颗赤胆忠心,刚直不阿,是百代楷模。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
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
于谦的历史背景?
于谦明朝名臣、民族英雄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 ,汉族,浙江杭州府钱塘县(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)人。
明代大臣、民族英雄。永乐十九年(1421年),于谦登进士第。宣德元年(1426年),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,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。后巡抚河南、山西。
宣德五年(1430年)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、山西等地。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,遭诬陷下狱,因两省百姓、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。土木之变后,英宗兵败被俘,他力排南迁之议,坚请固守,升任兵部尚书。
明代宗即位,整饬兵备,部署要害,亲自督战,率师二十二万,列阵北京九门外,抵御瓦剌大军。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,他以“社稷为重,君为轻”,不许。也先无隙可乘,被迫释放英宗。
和议后,于谦仍积极备战,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,又遣兵出关屯守,边境得以安宁。当时朝务繁杂,于谦独运征调,合乎机宜。其号令明审,令行政达。他忧国忘身,口不言功,平素俭约,居所仅能遮蔽风雨。但因个性刚直,招致众人忌恨。天顺元年(1457年),英宗复辟,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,致使其含冤遇害。
明宪宗时,于谦被复官赐祭,弘治二年(1489年),追谥“肃愍”。明神宗时,改谥“忠肃”。有《于忠肃集》传世。《明史》称赞其“忠心义烈,与日月争光”。他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[61]本名于谦别名于忠肃、于肃愍、于少保、于忠肃公所处时代明朝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浙江杭州府钱塘县
明代人于谦(1398年5月13日—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汉族,明代名臣,民族英雄。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祖籍考城(今民权县),故里在今民权县程庄乡于庄村。于谦的曾祖于九思在元朝时离家到杭州做官,遂把家迁至钱塘太平里,故史载于谦为浙江钱塘人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于谦历史上是怎么记载的?
于谦,明朝赫赫有名的功臣,12岁就写下《石灰吟》的名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忠臣,他被斩后,锦衣卫抄家时都忍不住落泪,刽子手更是羞愧自尽,连太后闻听他的死讯都连续几日水米不进。
《明史》记载:其本略开敏,精神周至,一时无与比,至性过人,忧国忘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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