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不畏权贵唐朝诗人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不畏权贵的唐朝诗人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陶渊明不事权贵的诗句?
  2. 不畏强权的诗?
  3. 1法不容情的例子?
  4. 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?

陶渊明不事权贵的诗句

黄金白璧买歌笑,一醉累月轻王侯。 --唐代诗人 李白 《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》

这两句大意是:为求得精神上的愉悦.不惜以黄金、美玉去买歌声笑语,甚至可以像阮藉那样,一醉累月,轻视王侯,怠慢将相。少年李白生活豪纵.充满进取精神,饮酒是他追求一种精神上的解放。~写他在洛阳时的放诞生活,“一醉”而至于“累月”,这是一个令人惊讶、令人叫绝的夸张,在这样的人面前真正是“万户侯何足道哉”!诗句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作者纵横奔放,视王侯为粪土的气概。可以此表达不畏权势.不惧***的心情。

不畏权贵的唐朝诗人,不畏权贵的唐朝诗人是谁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不畏强权的诗?

不畏强权诗有唐代李白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,诗句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是诗人不畏强权而发出的呐喊。

全诗节选如下:

世间行乐亦如此,古来万事东流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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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君去兮何时还?且放白鹿青崖间,须行即骑访名山。

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!

1法不容情的例子?

法不容情”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,一是人与人之间应当按规矩办事,不能够跑关系、拉关系、讲人情。“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,则治”(《商君书·修权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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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对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处理,不能够法外开恩。

二是严格依法办事、执法如山、不徇私情。中国历史上,历朝历代都不乏秉公执法之人,如汉朝不畏权势、不徇私情的张释之,秉公执法、主持正义的“强项令”董宣,唐朝“南山可以改移,此判终无动摇”的京兆尹李元,宋朝铁面无私铡亲侄、为民***的“包青天”包拯,明朝有一个一生刚直不阿、有如包公再世的“海青天”海瑞,清朝也有被称为“于青天”的于成龙,等等。

法不容情的例子有很多,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刑法中对于故意***罪的定罪和量刑。
根据法律规定,故意***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。
法律对于这种犯罪行为一般***取严厉的态度,不容情。
原因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法律的首要任务,而故意***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,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。
因此,法律对于故意***罪***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,以起到震慑犯罪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。
除了故意***罪,还有其他一些犯罪行为也被法律认定为法不容情的,比如恶性***、***勒索、贩卖毒品等。
这些犯罪行为都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,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。
法律对于这些犯罪行为***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,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同时,法律也加强了对这些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,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完善法律制度,努力构建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?

不为五斗米折腰,出自《晋书·陶潜传》:“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,拳拳事乡里小人邪。”比喻为人清高,有骨气,不为利禄所动。是陶渊明所说,不是李白。

五斗米:是指晋代朝廷中信奉“五斗米道”的权贵。

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曾写出过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的类似著名诗句。

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。成语来源于《晋书陶潜传》:“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,拳拳事乡里小人邪。”

陶渊明又名陶潜,是我国最早的田园诗人。公元405年秋,他为了养家糊口,来到离家乡不远的彭泽当县令。这年冬天,郡的太守派出一名督邮,到彭泽县来督察。督邮,品位很低,却有些权势,在太守面前说话好歹就凭他那张嘴。这次派来的督邮,是个粗俗而又傲慢的人,他一到彭泽的旅舍,就差县吏去叫县令来见他。 陶渊明平时蔑视功名富贵,不肯趋炎附势,对这种***借上司名义发号施令的人很瞧不起,但也不得不去见一见,于是他马上动身。

不料县吏拦住陶渊明说:“大人,参见督邮要穿官服,并且束上大带,不然有失体统,督邮要乘机大做文章,会对大人不利的!”

这一下,陶渊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。他长叹一声,道:“我不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人折腰!”

说罢,索性取出官印,把它封好,并且马上写了一封辞职信,随即离开只当了八十多天县令的彭泽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畏权贵的唐朝诗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不畏权贵的唐朝诗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